本文來自微信公眾號: 經濟觀察報觀察家 ,作者:經觀觀察家
觀察家的話:
五十年前的今天,漢娜·阿倫特逝世。重讀我們專欄作家周澤雄先生刊于八年前的這篇文字,非為行禮如儀的悼念,而是確認一種稀缺的精神質地。
當年,阿倫特在耶路撒冷看見的并非惡魔,而是一個放棄思考的庸人。她點破了“平庸之惡”,卻被渴望主場正義的輿論——那些“平庸之善”——圍攻。
她拒絕向世界提供廉價的情緒撫慰,她用不食人間煙火的高冷,承受代價,獨自向真理獻祭。
思想者不屑制造世俗鬧劇,但制造思想不安。在那個玻璃亭之外,當憤怒與站隊依然是公共生活的捷徑,阿倫特“不合時宜的勇氣”,似乎不再是歷史的陳跡,而是對當下的刺痛。
這構成了重讀的理由。
文/周澤雄
我們依此可以推斷,知識分子由于按照不同的準則生活,所以并沒有故事,有的只是一種招致不安穩的效應;他掀天揭地,震撼人們,卻無法以他的背景或交友來完全解釋清楚。
——愛德華·W·薩義德
假如他干了什么,或者假如他殺人——千萬的人類,那么他仍舊不過是個小丑而已。——漢娜·阿倫特
漢娜·阿倫特,20世紀最富創見的思想家之一,竟同時成了一部傳記片的名字,讓人意外,也令人感動。電影是2012年由德國人拍攝的,德國曾是這位猶太裔思想家的出生和成長的地方。阿倫特的思維天賦——她還在兩位當世大哲馬丁·海德格爾和卡爾·雅斯貝爾斯手下接受了出色指點——使她在逃離歐洲前,已把自己鍛造得出類拔萃。阿倫特日后被視為美國知識分子,其學術成就多是在1941年流亡美國后取得的。
但是,思想者有什么值得電影工作者激動的呢?思想者是醞釀頭腦風暴的人,是天底下最不適宜借助活動影像展示其優秀的人——所以我們無法在電影院里看到康德的故事:從不出遠門,每天像鐘點一樣準時在哥尼斯堡街頭散步的康德,將令每一位導演抓狂。在去世前不久的1975年4月,阿倫特在哥本哈根接受一項由丹麥政府頒發的松寧獎(Sonning Prize),以表彰她對歐洲文明作出的貢獻。之前的獲獎人中包括尼爾斯·玻爾、溫斯頓·丘吉爾、伯特蘭·羅素等人,她借機說明了自己“對公共生活的離棄”:
獻身于一種理論生活、一種沉思式生活已經預示著對公共生活的離棄,……老伊壁鳩魯給哲學家的那句勸告,即“在隱藏中生活”,常被誤解為一種審慎的建議,實際上它卻是非常自然地源于思想者的生活方式。因為與其他人類活動不同,思本身不僅是一種看不見的活動——一種不向外展示自己的活動——而且它也沒有顯現的需要,甚至沒有與他人交流這一非常有限的沖動。
阿倫特喜歡引用的兩條蘇格拉底持身處世格言,皆足以說明思想者的本質:“寧可與整個世界不一致,也不愿與自己不一致”;“寧可遭受不公正,也不愿去施行不公正”。思想者的人生主要在自我的精神層面展開,來自大腦皮層及靈魂深處的波譎云詭,既不足與外人道,外人也很難探悉究竟。好比棋盤前的圍棋國手,即使大腦里演算著驚天奇謀,肺腑間感受著無涯酸楚,舉止仍如老僧入定,缺乏動態的觀賞性,如果攝像機對著他們,觀眾會以為在看一張照片。棋手不是球員,思想者也不是政客,故《論自由》的作者約翰·密爾在《自傳》開頭,即向讀者打招呼:
在寫自傳正文之前,似乎應該說明一下,為什么我認為有必要為自己平凡的一生留本書作為紀念。我從來沒有想象過自己講敘的任何一部分,會作為一個故事或者因為與我有關而引起公眾的興趣。
在自傳里,嚴守思想者本分的密爾甚至一次沒有提到母親,提到弟妹也僅限于童年時期,意在說明自己曾在父親指導下接受了苛刻教育。就思想者的精神成長而言,無論密爾的母親多么慈愛(我對此一無所知),只要與其思想發展缺乏關聯,他就不著一字,絕然舍去。阿倫特想必也是如此,雖然她年輕時師從海德格爾,也曾與這位后來因高呼“希特勒萬歲”而惹來巨大爭議的幽邃哲人萌生些許情意,但任何意欲把兩人總體上不失安靜的關系緋聞化、八卦化的企圖,都是極不慎重的。也許,雅斯貝爾斯的態度才最為可取——當阿倫特向這位指導了自己博士論文寫作的導師承認年輕時與海德格爾的戀情,雅斯貝爾斯回應道:“啊,太有意思了。”然后打住。
令阿倫特走向大屏幕的,是一樁重大公共事件。這事件是如此有名,以至導演可以在電影里用一種驚悚片的鏡頭語言,先練練手感,順便刺激一下觀眾。導演知道,除了這么點開場小插曲,故事發展將無可避免地走向沉悶:
荒郊僻徑,草低燈昏,一提著手電筒的男人,走下公共汽車,瑟瑟獨行。軍用卡車從后掠過,車上跳下三個大兵,麻利地把步行客摁倒,再把他強行拽上卡車。車開走了,委棄于地的手電筒,以一道別扭的光束射向遠方,并且——鏡頭切換——點亮了一根香煙。吸煙者正是遠在美國的漢娜·阿倫特。
那是1961年,以色列的摩薩德特工在布宜諾斯艾利斯郊外綁架了戰犯阿道夫·艾希曼,并把他引渡到以色列接受審判。艾希曼是前納粹軍官,主持過希特勒最骯臟的“最終解決”方案,是納粹屠殺600萬猶太人的主要執行者之一。作為奧斯維辛集中營的長官,他對死于該營的20萬猶太人,也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盡管他的職責并不要求他直接動刀拔槍,或按下毒氣室開關。
阿倫特從《紐約時報》上讀到相關報道,突然萌生一個想法:她要去審判現場,她一定要親眼見識那個屠夫。
身為猶太人,阿倫特在納粹上臺伊始逃離德國,在法國呆了八年。德軍占領法國后,她被關進法國人設立的隔離營。不同于納粹集中營,但也庶幾近之,若非設法弄到了赴美簽證,她的人生隨時可能走向奧斯維辛;她是否會像摯友沃爾特·本雅明那樣倉猝間尋了短見,無人知曉——在轉道西班牙逃亡美國的路途中,她的行囊里一直珍藏著本雅明交給她的遺稿《歷史哲學論綱》。不管怎么說,幸存者阿倫特的命運一度擦著鐵絲網的邊緣,納粹皮靴夜夜踩向她的夢境,但(這是真的!)她竟然一次不曾目睹現實中的納粹,她還錯過了紐倫堡審判。戰爭期間她曾撰文呼吁建立猶太國和猶太軍隊,前不久又剛剛完成了杰作《極權主義的起源》,成為“第一個將第三帝國放入西方文化背景進行描述的作家”。無論為了學術使命還是嚴肅人生,她都認為,親赴耶路撒冷見證艾希曼的審判,至關重要。“出席這次審判,我總感到是一種應該對自己的過去所負的責任。”她說。
她給《紐約客》編輯威廉·肖恩寫信,申請作為特約采訪者前往耶路撒冷。《紐約客》大喜過望,該刊主編唯一擔心的是:“哲學家從不遵守截稿期。”
沒有跡象表明,阿倫特嗣后的采訪及撰稿,會引來軒然大波。《紐約客》無疑只是期待一篇更加犀利、輝煌的戰斗檄文,他們需要容忍的,頂多只是阿倫特那種哲學家的過度抽象,以及她那因英文不夠嫻熟而帶來的拼寫和語法問題——與阿倫特可以預料的深刻性相比,后者根本不成問題。總之,他們不僅期待阿倫特的大作讓《紐約客》大賣一場,還希望刊物能憑借阿倫特高超的思辨天梯,主持并引導高端討論。
關在籠子里的猛獸,也可能露出楚楚可憐樣。當阿倫特見到法庭上的阿道夫·艾希曼時,她驚呆了。她稱艾希曼是“玻璃亭中的男子”,因法庭擔心憤怒的證人和旁聽者沖動之下把艾希曼給撕了,所以讓被告在一個玻璃亭里出席審判。對艾希曼這類納粹戰犯,書生意氣的阿倫特似乎有一種既定之見,她以為,納粹戰犯必須符合她內心替他們預先繪就的形貌特征:猙獰,兇惡,傲慢,冷血,還有一種魔鬼般的智力;他們決不可能是傻瓜。
她看到的艾希曼,幾乎在任何地方都與她的先入之見相悖:猶疑,木訥,驚惶,眼神恍惚,舉止飄移,不時挖挖鼻孔,且不說他還是個戴眼鏡、穿西裝的禿頂漢。換句話說,假如惡人必須符合一定的形貌資質,艾希曼無法入選。這個也許可以算作有史以來最大屠夫的兇犯,事實上毫無兇殘之相。更令阿倫特意外并鄙夷的是,她發現艾希曼缺乏思考能力,像個白癡。總之,“他一點也不粗野,也不是非人類的人,也不是難以理解的。”
她腦海里立刻浮現出短語“平庸的惡”,這個后來成為《耶路撒冷的艾希曼》一書副標題并晉階為現代政治哲學重要術語的短語,其實出自她丈夫布呂歇爾的口頭禪。阿倫特曾寫信告訴雅斯貝爾斯,頗以智力自負的布呂歇爾,“常常認為‘惡’是一種‘可笑的現象’。”
阿倫特也許過于執著自己的第一印象了,她是一流的思辨者,卻未必是老練的觀相家。她對艾希曼形象舉止的研判,多半忽略了“此一時,彼一時”的場合差異。“玻璃亭里的男子”未必是弱者,而僅僅是暫時居于弱勢。強勢者的趾高氣揚與弱勢者的萎靡氣餒,在不同的時空節點,的確可能居于一人之身。實際上,她的導師雅斯貝爾斯在遙遠的德國給她提供了補充材料,“能證明艾希曼的‘個人人性殘忍’幾個審判文件中的證據”。再說,艾希曼也許在人格上真的是個“小人物”,一個第三帝國殺人流水線上徒具人形的零配件,但他同樣可能出于本能的自我保護,在法庭上故意弱化自己。一個無法思考形而上學的惡棍,未必缺乏生存黠慧,阿倫特也許低估了他。
總之,阿倫特對艾希曼形貌的研判,就一位作家來說,大概不值得欽佩,它甚至可能是錯誤的。不少學者還指出,《耶路撒冷的艾希曼》里的若干史實描述,同樣不夠準確。但真正的思辨之鷹,哪怕踩在一個搖晃的支點上,也能一躍而起,劃破長空。在優秀頭腦的運思之下,錯誤的觀察未必不能抵達深刻的洞察。
她試圖探索一種現象:一個缺乏思考能力、甚至沒有主觀作惡動機的人,為什么會蛻變成一臺殺人機器?她進入艾希曼的內心,指出其本質上的平庸性,本義不是否定或減輕艾希曼的惡行,而是將矛頭聚焦于體制之惡,進而思考公民在極權體制下的政治抵抗,以及如何承擔公民的責任。因為,有一點似乎很清楚,如艾希曼這類近乎無機物的辦公室屠夫或案牘兇手,一旦置身另一種制度環境,也完全可能成為守法良民。把他帶上法庭的,并非一種蓄意為惡的撒旦式動機,而是一種愚蠢的忠誠、一種放棄獨立思考的習慣。
在阿倫特眼里,放棄思考與泯滅人性,近乎一脈相承。她想借此提醒世人,使人變得冷血和沒心沒肺,不見得需要一顆撒旦之心,心靈的麻木以及對“元首的命令就是法律”的無條件信奉,同樣會把人貶低到可悲境地,極端情況下,可以使人一邊墮落為屠夫,一邊還做出一臉無辜狀。艾希曼在法庭上承認,如果元首讓他槍斃自己的父親,只要符合事實,他也會毫不遲疑地執行。說這話時的艾希曼,臉上似乎還有點清新態。
阿倫特探索作為納粹齒輪的艾希曼,絕非替“小人物”開脫,事實上,阿倫特不僅從未替艾希曼辯護,她對主審法官最終判處艾希曼絞刑,也表示認可。非但認可判決結果,還認可法庭的判決依據:法庭最終認定艾希曼比那些實際操作殺人機器的人,罪行更重。
或許可以說,如果艾希曼長著一張梅菲斯特般的魔鬼臉,“平庸的惡”就無從談起了。就此而言,作為一種重要概念的“平庸的惡”,具有相當的偶然性。但是,阿倫特仍然不會寫出如人所愿的文章,她那超越于族群認同和狹隘復仇的哲學家式正義感,仍然可能使她得出令人不快的結論。實際上,當年的猶太人社群主要不是被她對艾希曼的深度理解所激怒,而是因為她在《耶路撒冷的艾希曼》里把矛頭對準了受害者。阿倫特只要具備稍許多一點點的世故,只要略微降低自己的正義之心,就不會寫出由下面這句話所代表的那10頁字:
對于一個猶太人來說,猶太領袖在毀滅自己民族事件中的角色,無疑是整個黑暗故事中最黑暗的一章。
另外,阿倫特還把批評的矛頭對準了以色列的國父級人物本·古里安,這位以色列總理出于某種掩蔽在政治策略下的義憤,當時正打算把這場針對個體的司法審判,放大并轉化為一場表演性的國家謀略,以便“贏得國際社會對以色列的支持”。在他的幕后操縱下,以色列檢察總長吉迪恩·豪斯納親自擔任公訴人,公訴詞變成了一次長達9個小時的演講,公訴人如此告訴法庭:“我代表著600萬起訴者。但是,他們不能再站起來了,沒有人用手指著兇手……他們的鮮血在哭喊,但是他們的聲音是沒有人能聽見的。”
阿倫特失望地發現,大量出庭作證的證人,其陳述都與艾希曼個人的罪行無關。艾希曼被設定成一個供猶太人伸張正義的現成道具,只要起訴能起到“提醒世人對猶太人的大屠殺這一事實,并教育以色列的年輕人”(本·古里安語)的目的,公訴人并不介意讓區區艾希曼替整個第三帝國的種族屠殺罪來墊背。
這是阿倫特無法接受的,她說過:“若不為反對派的權利制定法律條款,就稱不上法治政府。”她可能還會想起羅伯特·杰克遜大法官在就任紐倫堡審判檢察官時說的一句話:“除非我們準備接受有時不利于本國國家利益的法律,才有可能成功地與其他國家合作,建立一個法律王國。”人不能被額外的重大意義處死,無論猶太民族的苦難多么深重,讓被告艾希曼以替罪羊的方式承受處罰,肯定有違公正。她強調指出:
在法庭受審的不是體系、歷史或歷史潮流,不是各種主義,例如反猶主義,而是一個人,如果被告恰好是一個職員,他被控告就正是因為職員仍然是一個人,就是因這種職位他才受到審判。……如果允許罪犯代表一個系統而服罪或抗罪,他實際上就成了一只替罪羊。
信守蘇格拉底的教誨“寧可與整個世界不一致,也不愿與自己不一致”,讓阿倫特付出了慘重代價。傳記片《漢娜·阿倫特》對傳主相當忠誠,它真實反映了阿倫特的文章在《紐約客》上分五次連載后引起的負面影響。那10頁(占全文三十分之一)針對猶太領袖的犀利批評,使雜志社受到海量電話攻擊,據當時《紐約客》主編統計:“10頁內容中的每一頁,都引來100個抗議電話。”阿倫特的同事開始與她保持距離,甚至不愿和她在同一個地方吃飯;校董事會“敬請”她“放棄授課責任”,理由是:“你可能招不到那么多愿意跟你學的學生了”。一位和阿倫特住在同一棟公寓樓里的“和氣老人”,托門房捎給她一張紙,上寫“下地獄吧,納粹的婊子”。以色列當局派人萬里迢迢地向她當面傳話,用威脅口氣要求她放棄出版《耶路撒冷的艾希曼》。更惱人的事實在于,幾乎所有批評者都沒有完整讀過阿倫特的文字,在寫于1964年的《獨裁統治下的個人責任》一文里,阿倫特回顧了自己的窘境:
首先,我想對由《耶路撒冷的艾希曼》所引發的那場相當激烈的爭論作些評論。我故意說“引發”,而不說“造成”,是因為這場爭論大部分針對的是一本子虛烏有的著作。所以,我的第一反應是用那位著名的奧地利智者的話來打發這樁事:“再沒有比關于一本誰都沒讀過的書的討論更有趣的事了。”然而,隨著事態的發展,特別是在后期,隨著越來越多的人不僅以我從沒有說過的話來攻擊我,而且竟還有人為此而為我辯護,這時我逐漸明白,這樁有點兒奇異的事情比單純的感情用事或玩世不恭要更復雜。
面對一樁當事人和旁觀者均已事先持有不可動搖的結論的司法案件,哲學可能是多余的,綿密的推敲和辨析也顯得不合時宜,因為人們并不認為當下的正義處于撲朔迷離中。群情洶洶之下,人們只需要一種“主場正義”,他們要求阿倫特的只是簡單站隊;只有當阿倫特的意見不由分說地與看客保持一致,他們才可能欣然接受她的后續闡發。以納粹受害者為代表的那一方,早已將真理與正義視為囊中之物。他們的自信是如此徹底,非但不能接受絲毫異議,哪怕有人僅僅采取不一樣的言說姿態——比如,拒絕和他們一起吶喊吼叫,堅持用平靜的態度和堅定的理性進行探索,以便從哲學高度得出更加扎實牢靠的結論——也會遭到狐疑。
這是比拼立場和姿態的場合,人們只想看到一種表述:它由激越的煽情語言作為先導,像一隊隆隆開道的文字摩托方陣,中間則是一組組由不容置疑、排除異議的壓倒性口氣構成的文字方陣,結尾處必須用大量驚嘆號來壓陣。其中涉及的所有事實,都必須被定性為不容置疑、無懈可擊。
阿倫特的觀點不僅沒有滿足看客的既定之見,她還“擺出高級知識分子的樣子,把一場庭審變成一堂哲學課”,這注定了她在那一刻的失敗。
時過境遷,我們會難以理解“平庸的惡”所引發的巨大波瀾,因為我們已從淡定的時光里獲取了超然,再加我們不是猶太人,缺乏受難者那份感同身受的愴烈。回頭來看,正是那些期待平庸的正義的人,才對“平庸的惡”無法容忍。那是一些時刻準備為了所謂大是大非而放棄思考的人,或者說,思考之于他們,只是一個用來證明己方無辜、對方邪惡的工具,如果做不到這一點,思考就毫無用處。因此,極度諷刺的是,指出“平庸之惡”的阿倫特,遭到了“平庸之善”的全面狙擊。“平庸之善”與“平庸之惡”是否構成一枚硬幣的兩面,則是阿倫特留給我們的一個有趣話題。
阿倫特為阿道夫·艾希曼的審判寫下的文字,符合最苛刻的公共知識分子定義。為了自己信奉的真知,她義無反顧,“雖千萬人,吾往矣。”此語的核心不是勇氣,而是智慧。國人好言“大智大勇”,竊以為該詞非并列結構,而是因果關系,意即大智是大勇的前提,徒勇不足言智。不過,凡事莫走極端,阿倫特的表述的確過于高冷,欠缺啟蒙者的誠意——電影里的阿倫特曾傲然表示:“我拒絕向傻瓜們解釋。”她一邊意識到自己對普通公民提出的要求涉嫌“道德問題上的高深或老練”,一邊又希望公民養成“與自己相處、與自己交談的傾向,即投入我與自己之間無聲對話的傾向”,站在公共論壇上,卻將人民迫切渴求簡單答案的問題,擢拔為一種哲學迷思,一種哲人境界。這是阿倫特的卓越,也是她的不足。
不合時宜的勇氣也許是不同凡響的思想的煉獄階段,唯大智大勇者敢于承受并擔當。海德格爾當年曾提醒阿倫特:思考是孤獨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