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游云庭(知識產權律師),題圖來自:AI生成
《瘋狂動物城2》熱映,社交媒體上出現了大量觀眾在電影院用手機拍攝精彩片段,被網友戲稱為“瘋片盜攝城”,網上也出現了對此嚴管的呼聲。其實這個問題2024年春節也出現過,薛之謙微博分享《飛馳人生2》觀后感時附帶了三張電影屏幕拍攝的照片,引發的“盜攝”爭議甚至沖上熱搜第一。筆者倒是覺得電影產業可以務實一點,電影院不讓觀眾拍攝是在對抗社交文化,這是一個他們無法取勝的戰場,不如因勢利導,把拍屏當作觀眾在幫電影種草。
保護著作權的角度,電影是視聽作品,觀眾在電影院拍攝影片是對作品的復制或部分復制,復制之后分享給他人的就涉嫌侵權:把拍攝的片段發給朋友,可能侵犯復制權;把拍攝的片段放給其他人看,可能侵犯放映權;如果將拍攝的片段上傳至社交媒體、視頻平臺,則可能侵犯了信息網絡傳播權。為什么是可能,因為《著作權法》有規定,如果出于評論目的適當引用作品的,構成合理使用。此外,《電影產業促進法》也規定:未經權利人許可,任何人不得對正在放映中的電影進行錄音錄像。
即便法律規定如此,筆者依然認為電影院的拍攝禁令不應嚴格執行,因為現實就是,觀眾拍屏電影院攔不住。熱門電影觀眾數量巨大,而疫情后電影院普遍縮減了工作人員,讓這點人去巡視、制止觀眾拍攝,根本管不過來。手機之外,現在智能眼鏡、智能手表都能拍攝,拍的時候完全不引人注意,很難監測到。
其實把所見分享社交媒體已經成為大眾文化,看精彩電影,觀眾本能地想要在社交媒體分享自己的感受,這種社交需求在移動互聯網時代已經成為常態,而且社交媒體平臺與電影發行商是完全不同的商業主體,他們沒有義務也沒有動力去像治理違法內容一樣嚴格審查每一條用戶上傳的電影片段。
而且,防盜攝只能防普通觀眾,防不了有組織的盜版黑產。專業盜版團伙使用的是專業級設備,他們會選擇特定的場次和位置,采用反偵察手段錄制完整的高清影片。這些團伙有著成熟的分工和渠道,從錄制、壓制到傳播形成完整的黑色產業鏈。這種級別的盜攝,普通影院根本防不住。所以電影業既攔不住拍攝,也管不了分享。
而普通觀眾拍攝通常是零散的、低質量的、非商業性的,拍攝的片段,常有畫面抖動、角度偏斜、音質低下的問題,這些內容既無法構成完整觀影體驗的替代,也不會流入商業盜版渠道。所以如果電影產業將主要精力放在嚴格限制普通觀眾,甚至與觀眾產生對立和沖突,實際上是一種資源的錯配,這種做法既不明智也不高效。
規矩是死的,人是活的,這方面電影產業可以向體育產業學習。十幾年前,奧運會這樣的大賽,觀眾入場被嚴格禁止攜帶專業攝影攝像設備,理由和電影院一樣:保護轉播權就是保護收入。但現在呢?你去任何一場籃球賽、足球賽,觀眾們舉著手機錄制進球瞬間,然后立刻發到社交媒體。球員們甚至會主動配合,和前排觀眾自拍互動。這說明體育產業在擁抱變化。
雖然電影和體育賽事確實有區別,體育賽事每場比賽都有不同,而電影的內容是重復放映的。筆者也不否認,觀眾把電影院拍攝的內容放到網上,可能造成劇透,畢竟一部電影一般也就兩小時以內,劇透的多了確實影響市場。
但電影觀眾分三種:核心粉絲是觀影基本盤,價格敏感觀眾則不會買票觀影,這兩種觀眾都受劇透影響較小。興趣觀眾則是票房最大的變量,你既然無法阻止拍屏分享,還不如轉換觀念,把這些分享的觀眾視為吸引興趣觀眾的種草人,種草的人多了,電影在公眾認知里會變得更加時尚,進而催生更多的興趣觀眾,哪怕看過很多碎片化內容,很多人還是會跑到電影院看片的。這個買賣對電影業,肯定是賺的。
最后,法律是對現實生活已經形成的界限的確定,當電影院拍屏分享到社交媒體成為一種文化,著作權法是要將其界定為侵權還是與時俱進認定其為合理使用是值得思考的。但對電影產業來說,對于普通觀眾的拍屏是不是需要干涉本質上更是一個商業問題:畢竟,在一個注意力稀缺的時代,比被盜版更可怕的是沒人談論。
本文作者:游云庭,知識產權律師。Email: yytbest@gmail.com,本文僅代表作者觀點
